介绍: (文稿由T_24提供)
各位同学大家好
今天啊 不想祝大家节日快乐
因为今天是4月1号 愚人节
那我想讲一讲跟虚假信息有关的问题
什么叫虚假信息呢?
顾名思义
就是假消息,就是谣言
但这里面啊
大家可能首先要有一定的哲学基础
这个世界上不存在 百分之百的真相
也不存在 百分之百的虚假
所有的真相就离绝对真相
有那么一点距离
毕竟 横...
介绍: (文稿由T_24提供)
各位同学大家好
今天啊 不想祝大家节日快乐
因为今天是4月1号 愚人节
那我想讲一讲跟虚假信息有关的问题
什么叫虚假信息呢?
顾名思义
就是假消息,就是谣言
但这里面啊
大家可能首先要有一定的哲学基础
这个世界上不存在 百分之百的真相
也不存在 百分之百的虚假
所有的真相就离绝对真相
有那么一点距离
毕竟 横看成岭侧成峰
远近高低各不同
同时也不可能有 百分之百的虚假
所有的虚假 都只是对真相的背离
所以一定会有一些真相的成分
因此在法律中
我们所认为的虚假信息
一定是一种根本性失实
做一种整体化的判断
所有的素材加在一起
它的指向 是不是导致
意思指向完全失实
如果只是部分性失实
如果意思指向 并不离谱的话
那就没有必要贴上
虚假信息这个标签
比如有一哥们在网上发帖
说昨天那个桥下出了一场特大车祸
非常的惨 死了八个人
最后这哥们被抓了
因为发现他说是谣言
因为死的不是八个人
死了十八个人
从表面上看
这好像也是假的
8和18不一样
但问题是
意思指向错了么?
意思指向其实没有错
甚至真实的情况比你所宣传的
反而更恶劣
那这就没有必要论以虚假信息
但如果这个车祸
是三年以前的车祸
当时新闻媒体配了一张照片
结果你把这张照片盗来
在网上发帖
说昨天桥下出了一场特大车祸
那显然就可以理解为虚假信息
虚假信息
在我国法律中既可能涉及行政的责任
也可能涉及刑事的责任
行政责任就是公安机关给予罚款
给予拘留等等
那治安管理处罚法25条就说了
如果传播谣言的话
那么最高可以处十天的行政拘留
同时还可以处罚款五百
那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话
那就可能涉及刑事犯罪
我国《刑法》二百九十一条
规定了两种罪
一种呢,叫做 编造虚假的恐怖信息罪
还有一种罪呢,叫 编造虚假信息罪
所以你会发现有两种不同的虚假信息
一个是虚假的恐怖信息
一个是其他虚假信息
什么叫虚假的恐怖信息呢?
千万不要觉得让人感到恐怖
就叫恐怖信息了
好多东西都会让人感到恐怖(笑)
你今年会失业
你今年找不到女朋友
你今年男朋友和你分手
恐怖恐怖 好像都很恐怖(摊手)
但这些不能够叫做恐怖信息
在法律中
恐怖信息通常都是
恐怖犯罪分子 实施的 恐怖攻击的
这些东西才叫恐怖信息
你比如说生化威胁呀、放射威胁呀、爆炸威胁呀
这些才叫做恐怖信息
如果你说某人来到我们这个地方
身份证打头是42打头的,啊
让人感到恐怖
这个叫恐怖信息吗?
或者说某人罹患了新冠肺炎
这个叫恐怖信息吗?
这些都没有必要理解为恐怖信息
法律一定要超越民众的偏见
不能够对地域
也不能够对疾病
进行污名化
否则你把新冠肺炎患者
贴上恐怖信息的标签
那就是对病人进行污名化
这也是为什么刑法修正案九
增加了一个新罪
也就是我刚才所说的
传播虚假信息罪
传播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
这个叫 传播虚假信息罪
而不叫 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他们的罪名是不同的
刑罚也是不一样的
如果传播虚假的恐怖信息
那可以处5年以下 有期徒刑
特别严重的可以处
5年以上 15年以下 有期徒刑
但如果传播的是其他虚假信息的话
那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的话
他处的是3年以下 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是3到7年 有期徒刑
但这里面
我还想给各位做一个小小的普及
大家知道中文的“谣”
它最常见的一个组词叫歌谣
歌谣歌谣
有章谓之歌;无章谓之谣。
(“有章句曰歌,无章曲曰谣。”-《韩诗章句》)
民间的小曲
那么这个叫“谣”
如果民间的小曲
谱上的歌词
那这个就叫“歌”了
所以大家会发现
“谣”跟“歌”并没有严格的区分
这也就是为什么中国古人啊
有许许多多的智者认为
对于谣言其实没有必要大惊小怪
因为谣言可能会有真相的成分
比如春秋战国期间一个著名的臣子
叫做范文公
就曾经对他的君主谏言
要“辨妖祥于谣”
就是你要在谣言中发现真相
从谣言中去体会民众的疾苦
所以 不要对谣言过分的敏感
如果一种谣言不是根本性失实
那就没有必要贴上虚假信息的标志
那最后 各位要注意
我们所有的法律判断
既要注意形式
也要注意实质
无论是刚才所说的
行政处罚还是刑事处罚
它都需要扰乱社会秩序
但行政处罚
只要扰乱社会秩序就可以了
刑事处罚则要 严重 扰乱社会秩序
所以如果一种虚假信息
大家明确知道只是开玩笑
像今天愚人节
一定有许许多多的虚假信息
但这些虚假信息只是纯粹的开玩笑
那就没有必要发动任何惩罚了
好了,我们今天就讲到这,
谢谢各位。
服务条款| 隐私政策| 儿童隐私政策| 版权投诉| 投资者关系| 广告合作 | 联系我们
廉正举报 不良信息举报邮箱: 51jubao@service.netease.com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浙(2022)0000120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50198 粤B2-20090191-18 浙ICP备15006616号-4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网站
网易公司版权所有©1997-2025杭州乐读科技有限公司运营:浙网文[2024] 0900-042号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3307号 算法服务公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