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文稿由T_24提供)
节目选自:道德观察—榜样的力量(1.22期)
经常有人问我:你干嘛的?
我说:我是教书的。
他说:你是教什么的呀?
我说:我是教法律的
他表示很尊重
一旦再问:你教什么法的?
我说:我教刑法
他立即倒吸一口气,说:
太可怕了,怎么会教那么恐怖的法呢。
你晚上睡觉睡得着吗?
法益作为入罪的基础
而伦理作为...
介绍: (文稿由T_24提供)
节目选自:道德观察—榜样的力量(1.22期)
经常有人问我:你干嘛的?
我说:我是教书的。
他说:你是教什么的呀?
我说:我是教法律的
他表示很尊重
一旦再问:你教什么法的?
我说:我教刑法
他立即倒吸一口气,说:
太可怕了,怎么会教那么恐怖的法呢。
你晚上睡觉睡得着吗?
法益作为入罪的基础
而伦理作为什么呢?出罪的依据。
法律当然要尊重民众的表达
但法律一定要超越民众的偏见
之前我为什么学法律呢?
完全是我父母的决定
我能有什么意见呢
我那个时候才17岁
那只能完全听父母的意见嘛
95年的时候,法学属于显学
所以就选了这个专业
那刚开始学的时候呢
也没觉得法学有什么意思
就觉得挺闷的
要上的课太多
要背的东西很多
确实是完全没有感觉
上了研究生之后呢
因为阅读面越来越广
诶,你就会发现
原来法学那么的重要
它居然是人类最古老的学科
在人类历史上有那么多伟大的人物
他们都是法学出身
于是你就越来越喜欢这个学科
你也越来越觉得
法学呢在当下中国
是我们这个国家
走向复兴的一个重要条件
旁白:谁也不曾想到,
2020年最受欢迎的网课竟然是刑法课
20多年前,那名“被迫”走进法学大门的人
在某视频网站上创下了
7个多月就获得一千万粉丝关注的记录
引发了一场学习法律的热潮
罗老师:如果有只熊猫要咬死我
我能不能把熊猫打死
“你拿着一个高倍望远镜天天看对面女生宿舍
这构不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1930年意大利的一个案件”
“强奸罪的既遂未遂,我把我自己给强奸了
是不是很荒谬啊~”
最初点开视频的网友大多出于好奇
而看完后,不仅对法律有了新的认识
还产生了浓厚的学习兴趣
“我踩了他四脚,还要拿块砖往他头上砸
但是砸的时候别把粪溅到自己身上啊(笑)”
主持人:
“罗翔讲述的案例看起来非常离奇,甚至匪夷所思
但这其中,有很多都是真实案例,
或者有真实案例为基础为原型的
罗翔对法学有过专业地、系统地学习;
从本科到博士,又做过访问学者
他感受过法学枯燥的一面,
更明白法学对于一个人生活、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
罗翔曾在一本书的前言中写道:
真正的知识一定要走出书斋,
要影响每一个愿意思考的心灵。
罗翔这位刑法学教授,
是怎么让法律知识回归生活
影响越来越多的普通人的呢?”
罗老师:
传播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
这个叫传播虚假信息罪
而不叫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它们的罪名是不同的
刑罚也是不一样的
如果你利用法律职权来收钱
主动收钱,根本不需要办事
只要收就构成犯罪;
如果被动收钱
不管谋取正当利益还是不正当利益都构成
而这个谋取利益
只要有许诺就可以
许诺包括明示许诺和默示许诺
人肉搜索
也可能涉及刑法中的犯罪
那刑法中有一个什么罪名呢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路人:“大家都知道罗老师”
“一座难求嘛”
“专门从江西坐火车过来”
“上罗翔老师的课”
“比较有正义感,三观比较正”
“首先折服于他的身高
然后再拜服他的才华
最后是被罗老师的人品深深地吸引”
罗老师:
“我觉得可能是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时间点
这个授课的风格
能够满足民众对于普遍正义的追求
因为我相信
公平和正义已经存在于我们每个人的心中
就像人的出厂设置一样
你说出了大家心中想表达
但又无法表达的那些东西
于是,你的课就走红了
所以将来肯定还会有很多类似的老师
他们传授的这种知识
满足了民众对普遍公平和正义的向往
那么他们的课程
也许也会走到我们的心中
旁白:
“罗翔从2005年开始在中国政法大学任教
他在讲授刑法学课程时,
经常在生动具体的案例中
提醒学生代入普通人的视角、普通人的理解。”
学生:
“当时罗老师的课非常难抢
然后我们在抢刑法课的时候,
就会起得很早
然后去机房,抢罗老师的课,
因为那边的网速会快一点
他的课堂上会有很多
没有抢到课但是去旁听的同学
就挤满了走廊”
罗老师:
“我的很多亲戚朋友现在都经常咨询我
咨询完的结论说我,就是一个法盲
什么法都不懂,还法学教授。
他们一般问我,这个,继承法、婚姻法、离婚怎么分
我说,这太复杂了,这些我一般都凭借朴素的情感来加以判断
律师并不一定懂所有的法律
甚至包括学刑法的人
就一定能够判断出所有的刑法问题吗
也不一定。
学生:
“像很多人描述的一样
他是身上带光的一位学者
我自己也是这样的感受”
罗老师:
“比如我现在是公司的老板
我花那么多钱
请你们做我的法律顾问”
学生:
“我觉得罗翔老师影响我最多的地方
用一个词来概括就是情怀
就是他在上课的时候
经常会给我们传输一些
比较正确的价值观
这些价值观会影响到我们日常的生活和学习
旁白:
“2008年以来,罗翔每年都入选
中国政法大学‘最受本科生欢迎的十位教师’
2018年入选中国政法大学首届
‘研究生心目中的优秀导师”
罗老师:
我其实更多的是一种引导,我不强求
因为我始终觉得,学习就是一种回忆
我提倡苏格拉底的启发式教学
所以只是不断地启发他们
旁白:
“在课余时间,罗翔曾参与媒体节目录制
对相关案件报道进行法律解读
同时,他也为某培训机构录制网课
为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进行辅导
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
必须要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同时初次担任法律类仲裁员以及行政机关中
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
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
都已经纳入法律职业资格准入范围
罗老师:
“如果大家觉得法律跟自然科学一样地精确
那大家还需要学习法律吗?
直接把法条输入到电脑
一拍回车就搞定了呀
法律的生命是经验而不是逻辑呀
所以任何一个理论
如果当它和你的常识发生违背
大家觉得是理论优先还是常识优先?
常识。”
罗翔:
“我觉得这些人呢
是真正愿意去学习法律的一批人
而且也是影响法治建设
最直接的力量。”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
每个人可能最多也就活3万多天吧
所以我们最宝贵的就是我们的时间
这些同学愿意投入那么多的时间
去学习法律
我要尽我自己的最大能力去帮助他们”
罗老师:
“一只狼狗咬你,你把狗咬死了
这个叫正当防卫吗?不叫。
因为狗是没有法治观念的
1996年出过一道很有趣的题目
说有一个女的放狗咬你
你打不赢这个狗
你把这个女的咬了一口
这叫不叫正当防卫?
当然叫了。
擒贼先擒王”
“在颐和园放生800多条毒蛇,
定什么罪?啊?这应该直接定
投放危险物质罪
因为连毒蛇都不是危险物质
那就没有危险物质了,对吧。”
“我10元变100元
100元变1000元
变得眼花缭乱
结果你拿3000元钱
给我磕了一个头
麻烦你变3万元钱,我要娶媳妇
我说,这个忙我必须帮你
我变变变,变好交给他
我说,三个小时后打开
打开之前要沐浴更衣
面向东方磕300个头
他磕完300个头打开一看
是一叠报纸
上面写着“你真傻,没有人会嫁给你的”
大家觉得这定什么罪?
盗窃还是诈骗”
“在你有救助能力
你却不救别人的情况下
这可能是构成不作为范围的。”
罗翔:“首先,是这些看似稀奇古怪的故事
把你吸引过来,但是通过这些故事
我告诉你法律规则
来告诉你,人的自由是有边界的
人只有在法律的框架内
才能够真正地行驶自由
‘有所作为,有所不为’
第二重目的是能够让大家
去认同法治的理念
因为法治在某种意义上
是一种悖论化的一种存在
它一方面要维护社会秩序
另一方面,要防止维护社会秩序的力量
异化成社会秩序的破坏性力量
相信也许能够深化为第三重
关于人生观和世界观的一种认识
那就是承认我们的理性是有限的
我每个人都可能是有缺陷的
所以我们要
去接受对立观点具有相对的合理性
罗老师:
“建设法治社会,最重要的
就是要学会尊重别人
一个尊重他人人身的人
不会伤害他人
一个尊重他人身体的人
也不会性侵他人
一个尊重他人财产的人
不会去盗窃他人
同样,一个尊重他人名誉的人
也不会随意地泼脏水
‘人是目的,不是纯粹的手段”
主持人:
“如果仅仅是幽默,或者仅仅是猎奇
罗翔不会获得这么多人的关注
也不会获得网友长期的喜爱
恰恰是因为大家在轻松愉快地观看之后
能够发现其中蕴藏的思辨方式
感受到催人上进的精神力量
从大学校园到视频平台
从刑法学教授到短视频博主
网友的推崇让罗翔走上了更大的讲台
那么,在知识的严肃性和趣味性之间
如何达到平衡呢?
如何拿捏好其中的分寸呢?
罗翔:
“看到有同学说,我是一个编剧
和相声演员,啊
对我的介绍是《张三传奇》的编剧
我国著名的作家,相声演员,啊(笑)
其笔下的张三呢
是我国文学史上的经典角色之一”
“张三把李四推到河里
李四拼命地在水中拍打
终于拽到一个救生圈”
罗翔在列举案例时
经常提到“张三”:
“张三重婚罪没有问题
因为他是法律婚加法律婚嘛”
“我们的张三,原形毕露了”
“请问张三构不构成犯罪”
旁白:
“张三这个虚拟人物
已经成为‘法外狂徒’的代名词
*此处插播一段鬼畜,略*
当罗翔入住某视频平台后
还出现了一番
‘张三能不能告赢罗翔’的讨论
网友们在参与之余
还对于诽谤罪,名誉侵权,起诉条件等
有了新的了解
罗老师:
“这个名誉权,它一定是
一个具体人所拥有的权利
而不是一个抽象人所拥有的权利
而我们在讲课所用的张三这个例子
它是一个抽象的概念”
旁白:
“罗翔被不少网友称为‘法考段子手’
他的授课视频,也常被称为‘普法单口相声”
罗老师:
“可能说相声本身它只是一个形式
但是所承载的内容的话呢
我还是希望是一些厚重的内容
只是厚重的内容
如果能够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法
让大家接受
这也未尝不可。”
旁白:
“罗翔走红之后,有人提出要提防过度娱乐化
内容的丰富和形式的创新
不能以牺牲学术严谨性为代价
罗翔也曾发微博强调
讲法律教育娱乐化并不是教学目的”
罗老师:
“生怕你会传输一些不好的价值观
会影响这些涉世未深的孩子
那你的发言就会更加的慎重
希望能够引导这些孩子
过正直、勇敢、有价值的一生。
追求责任的时候
我们才能感到一种真正的幸福
读书不是为了炫耀
读书只是为了培养你的智慧
越能体现人性尊严的快乐
越是一种最大的快乐
我们的出身、我们的智商
我们一生的机遇
其实都不是我们所能决定的
这就是为什么
如果你真的取得了成就
你应该感谢谁
是感谢你自己
还是感谢你自己以外的力量?
他们为什么喜欢你?
可能你只是一个器皿
里面所承载的那些智慧
并不属于你
那是人类千百年智慧的一个累积
你只是一个容器
因为如果把人类的知识
比作一棵知识树的话
那法学可能只是这棵知识树的
一个很小很小的分叉
每一个法条
虽然说它只是一些干巴巴的文字
但每个文字背后
是由无数的个案堆砌起来的
他所折射的
可能就是人类
对于这些困境的一些解决之道
从这些解决之道能够窥探到我们的内心
能够窥探出一些更宏大的东西”
主持人:
“从法学中,可以获得知识,更能汲取智慧
我们可以把罗翔当作一名普法的博主
而事实上,他做的又不仅仅是普法
也提醒我们经常反思自我
警惕内心的阴暗。
罗翔的生动讲述
让越来越多的人了解法律
越来越多的人有规则意识
就像他常跟同学们写的那句话
‘做法治之光’
每个人都可以做法治世界的微光
每一盏微光聚集在一起
就能汇聚成法治的熊熊烈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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